加密货币在台湾合法吗?
不构成法律建议。以下是监管机构自己的原话,于所示日期引自其官方网页。法律和规则会变化:开户前请查看监管机构的网站。
作者:Wealth.cat 编辑团队 事实核实于 2026年10月28日
以下引文为繁体中文,与台湾监管机构发布的原文完全一致。本简介用简体中文说明每段引文的内容。
第一段出自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FSC,简称金管会)证券期货局(SFB)关于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VASP)的页面,该页面更新于 2026年10月28日。页面指出,根据《洗钱防制法》第 6 条第 1 项的规定,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的事业或人员,未向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完成洗钱防制登记的,不得提供虚拟资产服务;违反者将承担 2 年以下的刑事责任。同一页面还列出了已完成登记的服务提供者。
第二段出自金管会 2026年6月30日的新闻稿,其中提到立法院当天三读通过了《虚拟资产服务法》。新闻稿指出,该法的施行日期将由行政院另行确定。在该法施行前已完成洗钱防制登记的 VASP,以及已依金管会规定提供相关服务的金融机构,应在该法施行后 12 个月内向金管会申请许可,并在 21 个月内取得许可;必要时,该期限可延长 3 个月,并以 1 次为限。
第三段出自金管会 2024年6月25日的新闻稿。金管会表示,境外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并非经金管会核准设立的机构,也可能不受外国主管机关监管;相关商品在境外提供,交易信息不透明,价格波动大,投资风险高。金管会提醒通过这类平台交易的民众务必提高警觉,因为一旦发生纠纷,他们可能无法获得保障,须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第四段是中央银行(Central Bank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CBC)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一则回答。回答指出,各国央行均认为虚拟货币不是货币,而更接近投机商品或投机资产;中央银行与金管会也曾于 2013年底联合发布新闻稿,说明比特币不是货币,并提醒民众注意相关风险。
使用任何服务提供者之前,请查看它是否列于证券期货局的已登记 VASP 名单中(链接见下文)。
监管机构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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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洗錢防制法第6條第1項規定,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未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完成洗錢防制登記者,不得提供虛擬資產服務。違反者將有2年以下之刑事責任。
Securities and Futures Bureau,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Taiwan (SFB Taiwan) · 2026年10月28日 · 来源 -
本法案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另定之,對於本法案施行前已完成洗錢防制登記之VASP或已依金管會規定提供相關服務之金融機構,應於本法案施行後12個月內向金管會申請許可,並於本法案施行後21個月內經金管會許可及取得許可證照;必要時,得延長3個月,並以1次為限。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Taiwan (FSC Taiwan) · 2026年10月28日 · 来源 -
金管會並提醒,民眾如透過境外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進行交易,鑒於境外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並非經金管會核准設立之機構,可能亦未受外國主管機關監理,又相關商品係在境外提供,且虛擬資產交易資訊不透明、價格波動大,投資風險高,民眾如透過境外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進行交易務必提高警覺,謹慎判斷相關訊息之真偽,避免發生交易糾紛時,無法獲得保障,民眾須自行承擔相關風險。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Taiwan (FSC Taiwan) · 2026年10月28日 · 来源 -
各國央行均認為虛擬通貨不是貨幣,而較類似投機商品或投機資產之概念。本行與金管會亦於2013年底聯合發布新聞稿,說明比特幣不是貨幣,並提醒民眾注意相關風險問題。
Central Bank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CBC) · 2026年10月28日 · 来源
监管机构和登记册
- Securities and Futures Bureau,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Taiwan (SFB Taiwan) · 持牌公司登记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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