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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股票和 ETF

从中国内地投资境外:外汇额度与官方渠道

依据官方网页: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规定的每年 USD 50,000 外汇额度不得用于哪些用途,以及 QDII、沪深港通和跨境理财通如何运作。

更新于 2026年10月28日

请先阅读

本指南不构成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判断哪种渠道适合您。它汇总了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下称中国证监会)、香港交易所(HKEX)、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下称香港证监会)和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下称香港金管局)就中国内地个人如何投资境外市场所发布的信息。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证监会以中文发布文件,下文对这些文件的说明是我们的转述。所引网页及其日期见“来源和参考资料”。中国人民银行(PBoC)要求自动化程序不要使用其网站,因此本文没有引用其内容。

年度外汇额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8月28日以汇发〔2020〕14号通知印发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规定了基本规则:个人结汇(卖出外汇)和境内个人购汇(买入外汇)分别实行年度便利化额度管理,额度为每人每年等值 USD 50,000。国家外汇管理局截至 2026年6月30日的现行有效法规目录列出了这份指引,并注明它在 2023年和 2024年经过修改;我们查阅的是 2020年的文本,而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在 2026年7月6日重申了 USD 50,000 的额度规则。2020年的文本还规定:

  • 额度内: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结汇和购汇,可以通过银行柜台或电子银行渠道办理。
  • 额度外:境内个人为经常项目用途购汇,可以出示载明交易金额的用途证明材料办理。
  • 每次购汇都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
  • 不得分拆:以分拆购汇等方式规避额度管理的个人,可能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列入“关注名单”,期限为列入当年及之后两年;在此期间,每次办理结汇或购汇都须提供载明交易金额的材料。

额度不得用于哪些用途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上的申请书(2021年4月的文件)列出了境内个人购汇时不得从事的六种行为。第 5 项:所购外汇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申请书原文用语)。其余几项禁止虚假申报和提供不实的证明材料,禁止出借本人额度或借用他人额度分拆购汇,并禁止参与洗钱、赌博、逃税或地下钱庄交易。

  • 申请书列明的后果:列入“关注名单”,当年及之后两年不享有便利化额度;行政处罚;移送反洗钱调查;相关信息纳入个人征信记录。
  • 申请书上的用途:购汇人从十四项用途中勾选一项,例如因私旅游、境外留学或境外就医,或者勾选“其他”并简要说明。购买境外证券不在其中。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表述,境外证券投资属于这一额度不涵盖的资本项目。

QDII:获批额度的机构

中国证监会 2007年6月18日公布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46号)规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中国境内募集资金并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资产由境内商业银行托管。取得 QDII 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证券公司则可以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中国证监会在 2026年9月16日核准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的 QDII 资格时,援引了这一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1号;法规目录将其列为现行有效,并注明 2023年的一次修改,晚于我们查阅的文本)还涵盖银行、保险机构和信托公司。QDII 可以用自有资金,或向境内机构和个人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规定允许的境外市场和产品。

  • 按机构核定额度: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每家 QDII 的投资额度,其境外投资净汇出额不得超过该额度(第 4 条和第 6 条)。
  • 规模: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6年9月30日公布的 QDII 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数据截至 2026年9月末)列出了 196 家机构,额度合计 USD 183.009 billion(1,830.09 亿美元):银行类 USD 30.99 billion,证券基金类 USD 101 billion,保险类 USD 42.003 billion,信托类 USD 9.016 billion。
  • 与沪深港通的区别:香港交易所的沪深港通常见问题解答指出,QDII 等计划面向选定的机构投资者,在这些计划下,额度分配给各获批机构;而沪深港通的额度向所有市场参与者开放。沪深港通与这些计划并存。

该表列出的是机构,而不是产品。

港股通(南向交易):通过内地券商买卖港股

香港证监会表示,沪深港通让合资格的内地投资者可以进入香港股票市场(南向交易)。香港交易所面向投资者的资料手册(Information Book for Investors,2026年7月6日版)补充说明:

  • 谁可以参与:只接受内地机构投资者和符合资格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对个人的要求是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合计余额不低于 RMB 500,000。
  • 如何交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会员,以港元买卖选定的香港上市股票和 ETF,并以人民币交收。
  • 额度:沪港通和深港通的南向每日额度各为 RMB 42 billion,按净买入计算。
  • 不能做北向交易:自 2022年7月25日起,根据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实施办法,内地投资者不得通过北向交易买入股票。香港交易所对内地投资者的定义,以及合资格股票、交易日和交收安排,请见我们的沪深港通指南。

跨境理财通

香港金管局表示,该计划于 2021年9月推出,让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内符合资格的内地、香港和澳门居民,可以通过闭环式的资金管道,投资对方市场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在南向通(Southbound Scheme)下,大湾区内地城市的合资格居民向香港和澳门的合资格银行及证券公司购买产品。2024年1月公布的调整优化了内地投资者的资格条件,纳入了证券公司,并提高了个人额度。

香港金管局随 2024年1月24日的通函发布了对参与南向通的银行的监管要求,其中规定:

  • 谁可以参与:投资者须符合内地主管部门制定的条件(我们无法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查阅这些条件),由内地合作银行核实,并以个人身份投资,不能以联名客户或公司客户的身份投资。
  • 账户:在内地银行开立一个专用汇款账户,与在香港银行开立的一个专用投资账户配对;该投资账户只用于本计划。
  • 资金流动:两个账户之间的汇款以人民币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进行;退出时,资金以人民币汇回配对的账户。
  • 额度:设有按净额计算的总额度,初始设定为 RMB 150 billion;每名投资者的额度为 RMB 3 million(如果投资者同时通过银行和持牌证券公司投资,则各为 RMB 1.5 million)。总额度用完后,香港银行不能再接受来自内地的新资金。
  • 产品:经银行评估为非复杂产品、在香港注册并获香港证监会认可的部分基金,风险评级为低至中等的非复杂债券,以及存款。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和交易的投资产品不在范围内。

转移资金前要问的问题

  1. 这笔付款是用于旅游、留学等经常项目用途,还是用于投资?
  2. 这个产品或账户使用哪个渠道?您是否符合它的资格条件?
  3. 哪家机构持有您的资金,由谁监管?额度用完时,是否会无法新买入?

来源和参考资料